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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大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我国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4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作出了行动。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加大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江必新在发布会上。

生态环境关系国计民生。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会上表示,与之相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江必新介绍,《意见》分为五个部分21条。


《意见》指出,通过有效法律手段把生产生活规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推动实现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优化。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噪声与振动污染等相关案件,加大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司法后盾。要全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依法审理农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等各类案件,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高效作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突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长江经济带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试点、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执行等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强调,要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继续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持续推进环境资源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将跨省级行政区划等重大环境资源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范围,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要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专门审判机构或者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合力,探索“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工作模式,保进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


江必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为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最高法:加大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来源:人民雄安网

监制:文松辉

主编:冯亚涛

作者:施云娟

编辑:张娅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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